H-1B工作签证劳工条件申请明年起只接受网络申请。 联邦劳工部5日公布了这项最后决定,要求明年1月4日开始,所有H-1B和H-1B1签证由劳工部负责审核的“劳工条件”申请(Labor Conditions Applications)只接纳电子网络申请。雇主如果没有上网条件,可酌情考虑,继续邮递申请。 “劳工条件”申请是雇主申请H-1B和H-1B1签证的必经之路。国会共和党人在2005年度综合拨款法案中强行纳入“2004年H-1B签证改革法案”,严格“劳工条件”核审标准,提高核审效率,加强核查监督。劳工部5日的决定就是执行这一改革法案的规定。 2006年1月4日开始,希望雇用H-1B外籍雇员的雇主可到www.lca.doleta.gov网站打开ETA-9035/9035E9035CP表格,逐项陈述H-1B雇用的职位名称,就业时间,地点和薪资标准,在相关栏目保证H-1B雇员的薪资至少与当地同类工种的通行薪资相符,不影响美国本土劳工的工作状况,工作场所没有因劳资纠纷产生罢工等,然后电子发送。 负责核审的劳工部职业培训局(ETA)接到申请后,一般会在7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。如果批准,雇主可以上网调出申请表格,打印后在纸张文件上签名,再寄给移民局确定就业职位类别,同时留底备查。 劳工部解释,劳工条件申请与劳工纸申请不同,后者属于职业类别的移民申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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